临床监察员(CRA)
- 发布日期: 点击次数:932 更新时间:2023-02-03
- 工作地点: 北京
- |岗位职责
岗位职责
1、根据试验方案、GCP及相关法规,进行研究中心的筛选评估、启动、监查及关闭。
2、按照SOP对试验过程中的文件进行收集及管理。
3、按照监查计划完成监查访视,并完成监查报告。
4、保障临床试验按照方案及法规进行,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无误。
5、维护中心关系,积极推动筛选。
6、研究中心药品及物资管理。
7、PM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要求
1、医药相关专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2、至少1年以上临床试验经验,有I期及肝病经验者优先。
3、熟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、GCP以及临床试验相关的法规和指导原则。
4、具有良好的沟通、协调能力,具备优秀的团队精神。
5、能适应出差。
6、能熟练的使用Microsoft Word、Excel、PPT等办公软件。